读名著的感想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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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2

写一本好书,谁都不曾想到用已逝的人的角度来描写,可是英国作家希尔却用“死亡”这个角度来描写一种美,一种淡淡的美。这是一场忧伤的童话,但绝不寒冷,捧在手中,反而觉得温暖,一种属于生命的暖意。

活着的人在迷茫,在为工作奔波;死去的人依旧在苦恼,在苦恼无聊的时光。“生命”的路铺向“死亡”,“死亡”的路铺向“彼岸”,谁也不知道“彼岸”是不是这条路的尽头,或许他也只是一块站牌而已。

生活是由危险构成的,没有了“危险”,那也没有了“生活”。只有“生”与“死”在孤寂地交替,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枯燥,而另外一些人,依旧过着日子,迎接死亡的洗礼。

人们都在想象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是一种怎样的“被迫”。“但它是这样缓慢,寂静,或者突兀,直接和粗暴。”——前言中说道。然而,这只是表面,就像你看见海面的平静,然而不知道海底那弱肉强食的规则。

“死亡”是“生存”在镜中的倒影,没有太大的差异,有的只是一些不知“真像”的人的悲哀,你的葬礼上或许落满了眼泪与哀伤,但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参加过,因为你永远不能出席你自己的葬礼!虽然没有参加过牧师催人泪落的悼词演讲,但你也会有悲哀,突然间,那个以往活蹦乱跳的身体被囚锢在一个狭小的盒子中,而你,却隔着一层泥沙看着。或许会有些许恐惧,但是就像你已逝的老祖母,不会从地下伸出手来拉你的脚后跟,生前的她是多么的和蔼。死去的人不可能永远是那么恐怖。

死后的你,有着无尽的时间,可以好好反思“生前”的一切,想想那些爱你的人与你爱的人,跟他们说“再见”吧,死亡不是终止……

已逝的“你”,道不出的忧伤,生活依旧在继续,没有那么多人,会为你停留脚步、止步不前……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3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4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5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6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苦旅》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当我读到这本书时,便沉醉在了泱泱历史的方则中,眼前浮现出了种.种黑白相间的画面,大江南北在文字中异彩纷呈。

书很厚,拿到之后颇有充实感。我与文字一齐去阅天地、览神州。里面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颇深,它讲述了一个大清的罪人,他的无知促使他用中国文物换来了几头牛,无价之宝只值几头牛?想止于此,我是多么想去阻止他,可惜我回不到从前。无知是多么可怕啊!它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再说,若他有爱国之情,哪怕仅有一点点,也会拒绝的。

《文化苦旅》让我畅游了一遍中国,明白了一个国家的伟大,感受了一个国家的风情,也懂得了从不一样角度去看待一切。这样,即使废墟也能放射光彩,我们要永远坚持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让平凡的一天也精彩。想想平时,我总是无味的过日子,自从读了《文化苦旅》,我学会了用自我的眼睛仔细地观看世界,发现每一天都与众不一样,生活也所以欢乐起来。

《文化苦旅》让我收益匪浅,我期望大家都读一读。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我成长,它是为无言的老师,但却教会了我许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不震惊中外的名著,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而写出这部伟大作品的人——前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是他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运用智慧,塑造了一个英雄人物,创作出一部经典著作。

保尔,这位有着许多人敬佩,学习的人物。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一个把“铁”炼成“钢”的人;一个活出自己生命意义的人;一个为革命奋斗不懈的人。

他的一生非常坎坷,少年时期,他为掩护革命者入狱;中年时期,他为革命在战场上与敌人抗争;后来去做工人,,为人民服务;不久,由于瘫痪被迫退队后,为人们在文学上贡献。他的生命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无数次命运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

“人生的意义?”看完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很好的答案!

人生要怎样过才算有意义?保尔一次次的行动向我们说明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不回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应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时间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战斗!’”

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短暂又漫长的人生中,我们虽不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但却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似很长的人生会很快的过去,所以要活出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不要辜负这生命的存在。在生活上,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宝儿坚持不懈,刻苦钻研;在劳动上,我们要学习保尔吃苦耐劳,不怕辛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实,人生就像炼钢,没什么是与生俱来的,“铁”变“钢”,只有一种途径——炼!保尔变成英雄,是自身的努力所产生的——在战场上,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退缩;在工地上,面对劳动强度和饥寒,也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从一个出生贫苦的少年,长成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质的共产主义扎实。

毅力,他往往表现在一个人受到挫折中展现的一种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在困难与挫折中就不去屈服,而是更顽强地去面对。这也是宝儿所告诉我们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首生命的赞歌,英雄在风雨的波及中成长,生命在时代的变化中放歌!英雄灵魂不死,生命之歌咏唱不朽!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8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9

名著《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那时小小的简·爱不明白为什么自我百般努力去做个好孩子,仍难以讨舅妈的喜爱。她为此迷茫,痛苦,之后,她得知有个进学校的机会,便努力为自我争取,尽管这意味着10岁的她将孤身上路,独自奔赴渺茫的前途,但对学校和对新环境的渴望让她不再畏惧,是勇气为简·爱赢得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简·爱所上的罗沃德慈善学校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生活及其艰苦,但简爱忍耐了下来,努力学习知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段生活给了简爱丰富的才学,也奠定了她坚持一生的简朴生活方式和纯真的思想境界。

毕业后的简再次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她应聘到桑菲尓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在那里,她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不一样于平等、温暖的友情。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以往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让简·爱既兴奋又焦虑,但她相信在真爱面前,地位和虚名都不值得一提。然而命运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就在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求婚时,一桩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感到被欺骗、被剥夺尊严的简痛苦万分,毅然出走异乡。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取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名著《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到达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0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1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2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叙写了一个小女孩克服诸多艰难险阻,从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动人故事。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不畏艰险,十分坚强的女孩,尽管自己童年生活在痛苦中,但她并没有屈服,而是以一种超人的毅力与坚强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们亦应如此,应对挫折,我们只有超越自我,坚强克服,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  

挫折其实就是对你的考验。若屈服于它,就意味着你与成功失之交臂,但若抓住它并凭借其力量勇敢地战胜它也许就会一步登天。简爱深谙此理,她凭借着挫折的考验成为了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当她在舅母家受尽折磨与欺负后,他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学校;当她刚踏进学校门就被校长体罚时,她坚强地挺了过去,从最后一名升至第一名……简爱是个不可否认的强者,她的毫不畏惧挫折的品质也令人大加赞赏!  

是啊!挫折就是这样妙不可言。脆弱的人觉得它是一块望而生畏的压顶石,而坚强的人则视它为攀登高峰的垫脚石。我们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定要遭受不尽其数的的挫折。我们只有咬紧牙关,以超人的坚强去迎接挫折,进而战胜挫折。那么,当我们成功再回首时,你会发现,原先艰难的每一步都是踩在挫折上的,而在挫折上建立起来的坚强才算是真正的坚强!  

忆往昔,历史上凡成就大业者都是不惧怕挫折的。汉朝的司马迁,在受宫刑后被关进大牢,他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创作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记》。试想一下若司马迁没有忍辱负重,而向挫折低下了头,那历史的天空不就一片空白了吗?  

应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期望,就不要轻言放下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  

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练就了我们过硬的本领,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豪情壮志,去挑战挫折,战胜挫折吧!  

“应对挫折当自强”,踏在青石板上,我的眼前又升起一轮新的太阳!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3

《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4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5

看了余秋雨的这些散文我感触颇深,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带给我一次心灵的洗礼,很是震撼,但最让我喜欢的还是他的《废墟》这篇文章,它里面的话深深地影响着我的思想,在极大数的人都认为完整才是美的时代。他却提出了一个能够说是另类的想法——废墟也是一种美,也许嫩绿的叶子象征着期望,可是谁又能否定飘落的秋叶就不是一次生命的轮回吗,就不是另一个新的生命的开始,落叶是人们心中“废墟”的代表,可是它却赋予着别样的精彩,难道不是吗?

圆明园曾代表着皇家高贵的身份和无尽的财富,可是此刻当我们再回首过去时,看见的又是些什么呢?是一幅残缺破烂不堪的景象,我们已经很难去想象它以往拥有过的那些光辉岁月。当有人提出修复圆明园的时候,有些人却站出来否定了,因为即使修复了它原有的容貌又能怎样样呢?那些以往遭受过的屈辱历史就能消失在历史的记录里吗?答案是当然不会了,残缺的圆明园,一个废墟一般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另类的一种美,因为这个残缺般的废墟的存在才让我们更加牢记了历史惨痛的教训和惨象,废墟是一种美,残酷而真实存在的美。它是不会因为它的不完整而被世人所遗弃,相反的,人们只会更加记得它,它将会永远的被人们珍藏在心中最深的那个角落。

在《文化化苦旅》中我能感受到余秋雨那深厚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上,有许许多多杰出的才子,他的文章并不是最华丽最优美最感人肺腑的,但却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他的文章教会了我许多的哲理,我也能感受到来自他内心深处的真切想法,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纯朴简单的文字是我思想上的一次撼动,是我精神上的愉悦,更是我心灵上的一次完美震撼。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6

今日,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史记》。《史记》记述了上至传说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前122年,共约三千年底历史,《史记》分为十二世纪(记历代皇帝的政绩)、三十世纪(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的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十表(大事年表)史书(记各种典章制度)。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佩服的是扁鹊。

扁鹊这天来到虢国正好赶上太子“去世”了。他去看了看发现太子只是得了“尸厥”,这种病呼吸微弱,让人误以为人死了。于是他用针刺中太子的百会穴,又做了烫药。不一会太子便活了过来。扁鹊的医术太高了,可想他在成为名医之前下过多少功夫啊!

令我佩服的还有荆轲。因为秦军立刻杀入燕国,所以太子丹让荆轲区刺杀秦王荆轲毫不犹豫立即赶往秦国。佯作献地图给秦王。地图展开后,荆轲准备行刺,可秦王身藏宝刀,一下杀了荆轲。我要学习荆轲的勇敢

我在这本书中最厌恶一个人。

一天周幽王在后宫发现了一个艳茹桃李的女孩。便与她日夜厮守。然而这个女孩进宫后就没笑过,于是他点燃烽火,各诸侯以为京城又乱贼,于是领兵马火速救驾。

褒女见千军万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如同儿戏一般,禁不住嫣然一笑。他为了让褒女一笑,竟戏弄诸侯,可耻,三千年的历史浩如烟海,值得我们铭记的人和事太多太多。

有宁死也不肯过江东的楚霸王;有孤高傲视满怀楚地苍生,宁可葬生鱼腹也不愿追谁流俗的屈原……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历史,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做对人们有用的人。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7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不幸做了妓女。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

在阿芒父亲杜瓦先生告诉玛格丽特他的女儿,爱上一个体面的少年,那家打听到阿芒和玛格丽特的关系后表示:如果阿芒不和玛格丽特断绝关系,是要退婚。玛格丽特痛苦地哀求杜瓦先生,如果要让她与阿芒断绝关系,就等于要她的命,可杜瓦先生毫不退让。为阿芒和他的家庭,她只好作出牺牲,发誓与阿芒绝交。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故事的结尾阿芒怀着无限的悔恨与惆怅,专门为玛格丽特迁坟安葬,并在她的坟前摆满了白色的茶花。在那一丛丛纯洁的白茶花里,我依稀看到公玛格丽特那依旧美丽的笑容。

读名著的感想300字篇18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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