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 泽慧

2023福建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将于4月19日开始填报,填报时间为4月19日8时起至4月20日18时止。

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点击“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图标,进入“高职分类招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主考院校

职业技能测试类别

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汽车类

制造类

航运技术管理类

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类

电工类

3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类

4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农林类

畜牧类

5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医药卫生类

6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类

化工类

渔业类

7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与表演类

广播影视类

8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

9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类

城市轨道交通类

10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美术与设计类

1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商贸管理类

办公事务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铁道运输类

1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服务类

物流管理类

13

黎明职业大学

财经管理类

服装类

纺织类

1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形象设计类

1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餐饮类

2023福建高职分类招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高职分类招考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招生院校应将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新设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高职分类招考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总盘中再统筹安排。考生可在招生计划公布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3月15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fjsjyt.cn)。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三)投档录取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2023福建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分类考试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是指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

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4月进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分类招生与普招的区别

相同点:

1.普招与分类招生入学后待遇完全相同;

2.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考生同年入学,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住宿相同﹔

3.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报到证、均与普通学生完全一样,大三时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

不同点:

1.考试时间不一样,普通高考在6月,分类招生在3-5月;

2.相对于统招来说,分类招生考试题比较简单,分类招生文化考试主要注重基础,面试得分相对容易;

3.分类招生考试是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试点分类招生学校独立命题、自主组织测试;统招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录。

4.分类是盲报,先填报志愿学校和志愿专业,再考试;高考是先考试出成绩后,再填报志愿

5.录取方式不同,高考是统一按照文化课排名录取;分类考试是按照统考+校考的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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