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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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济南大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济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舜耕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济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类专业相关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一)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

1.以专业(类)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类)按投档志愿安排。

2.以专业(类)组或学校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内蒙古除外),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的专业(类)志愿,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类),其他省份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文件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相关科目比较顺序,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3.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于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关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1.以专业(类)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类)按投档志愿安排。

2.以专业(类)组或学校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类),其他省份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优先确定录取专业(类)。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

(二)音乐学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方向)按投档志愿安排。

2.以专业组或学校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方向)。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类),其他省份按音乐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优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方向)。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

(三)舞蹈学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山东、河北)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按投档志愿安排。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专业相关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体育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考生位次进行录取,其他省份按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类相同。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内地新疆班、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专业(类)录取要求

(一)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填报系统和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5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6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304人,其中教授385人,副教授88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332人。现有全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6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5个(其中,高峰学科1个、优势特色学科3个、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4个;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9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59个。

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依托专业6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9个,师范类二级认证专业1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1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专业(群)5个,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2个。8个师范类专业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入选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融合教育推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试点院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示范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山东省精品课程107门。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9项,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科创赛事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9347项,其中国家一等奖369项、二等奖1046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4项,_科技创新团队1个。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760项,省部级项目159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93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5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811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12688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304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济南大学学报》等2种学术期刊,《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CSSCI来源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海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为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通过高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实施单位;在金融学、机械工程、网络工程、环境工程4个专业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举办双学位、交换生、本硕连读、博士联培等多种形式的校际合作培育及出国留学项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建有山东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3个、山东省国际合作研究基地1个,先后获批国家级引智项目2个,省级引智项目5个,在刚果(布)建有孔子学院1所,成立有冰岛研究中心和非洲法语区研究中心、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等3个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

学校校园占地2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0.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纸质藏书及电子文献800余万种册,中外现刊及电子期刊3万余种。

学校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建设创新性、开放式、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新高考填报志愿的方法有哪些

1、“专业+院校”形式

这种填报方式可以让考生自由选择喜欢的专业及院校,也能让考生更明确未来职业方向,避免了考生被不喜欢的专业录取。

比如考生想报考热门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可以报考“信息与通信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重庆邮电大学”等众多大学的信息与工程专业。

2、“院校+专业组”形式

如“清华大学专业组4”对选科的要求是:首先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专业组内包括计算机、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10个专业。

“清华大学专业组5”对选科的要求是: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5个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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