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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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介绍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1.嘉陵江路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2.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0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招生专业与分省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等规定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征集志愿。

3.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遵从相关规定录取;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位次高者优先录取,若位次仍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7.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与报考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青岛两校区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可开设日语、俄语、德语、朝鲜语非通用语种课程;临沂校区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自2023级起,录取到临沂校区就读的普通本科学生所颁发的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5071039

招生监督电话:0532-85071099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52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山东青岛理工大学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原重工业部、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先后历经山东冶金学院、青岛建筑工程学院时期,2004年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17.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110.6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60.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72亿元。

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635人。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材料学ESI全球排名前1%;34个专业入选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6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3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4个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2594人,其中专任教师178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83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29人。有全职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2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3人,英国皇家学会工艺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国家级工程人才等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7人,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75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境)外9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获批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与国内277个地方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全方位合作。

学校坚守初心使命,建校近7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25万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始终位列省内高校前茅;服务国家战略,一批攻关研究成果应用于高原列车、C919大飞机、北京冬奥会、探月工程、天问一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助推山东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胶东国际机场、沿海高铁、跨海大桥、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建设中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学校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沂蒙革命老区发展,2006年设立临沂校区,设置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现有在校生8588人,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7558人,为革命老区发展做出了理工贡献,体现了理工担当。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精神,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理工人正肩负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向着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新高考填报志愿的窍门

1、重视第一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一定要重视第一志愿。因为招生院校最先得到的就是第一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把自己喜欢的专业放在了后面,当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人数足够的时候,招生院校就不会再要其他志愿的考生了。

2、不要忽视第二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再重视第一志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第二志愿。当考生的第一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被录取时,第二志愿就会成为考生的最佳选择。很多考生都会认为第二志愿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其实每年因为第二志愿而被录取的考生也有一定的数量,所以考生还是要认真对待第二志愿。

3、服从调剂要慎重。很多考生为了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就会在志愿填报的时候选择服从调剂。因此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不能忽视服从调剂,特别是一些成绩较低或是竞争力较差的考生,更是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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