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 小龙

  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20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5分投档:

  1.在高中教育阶段在政策限定的各体育类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中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的。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3分投档: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

 

  浙江新高考方案基本内容

  1、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

  考试科目分为必考和选考科目: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7门

  特别说明: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除了必考的语数外,其他3门由选考的7门科目中任选3门。随便选吗?不!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至少要包含1门所填志愿里的学校专业规定的科目。包含一门即可,刻意多选也没有额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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