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征兵什么时候体检
征兵体检是每个参军者必须经历的环节,它对体检者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2024上半年征兵时间已经公布!那么,2024上半年征兵什么时候体检呢?
2024上半年征兵什么时候体检
2024上半年征兵男兵和女兵体检时间都是2024年2月上旬。
一、男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0日,体检时间为2024年2月上旬,政审时间为2024年2月下旬,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3月。
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8月15日,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下旬政审时间为2024年8月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9月。
二、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10日,体检时间为2024年2月上旬,政审时间为2024年2月下旬,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3月。
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月10日,体检时间为2024年7月,政审时间为2024年8月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9月。
在校大学生当兵流程有哪些
1、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
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如何查询地方征兵名额
对于部队每年征兵名额多少,一般是不会对外公布的,因为这也算是军事机密。但是按照往年的情况来估算的话,大约一个100万人口的县区,名额有30人左右。当然,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并不是固定人数。有的时候一个镇,只有一两个名额。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每年部队都会因为老兵退伍而征新兵,也就是说海陆空三军,都会按照上级的指示,在全国各地征兵。而且一般军队人数都是确定的,所以新兵的数量,基本是稳定的,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具体的征兵相关信息,每年都会出相应的征兵公告。公告中会有比较详细的信息。如果,你想征兵入伍,那么就仔细阅读征兵公告吧。
征兵名额是如何定的
每个地方名额规定不同。
对于男性体重的标准,去年要求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今年放宽要求,超重不超过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即可。
女性体重则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超重标准比去年放宽了5%。应征男女青年的裸眼视力由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放宽为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由不低于4.8放宽为不低于4.5。
纹身首次不作为参军体检项目,而由医务人员代查登记,作为政审内容。瘢痕则分为两种情况,瘢痕体质和影响功能的瘢痕,延用了原标准仍为不合格。如果是无功能障碍对战斗力生成无影响的瘢痕,则比照纹身标准大幅放宽合格条件。
此外年龄方面,男青年需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女青年需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往年是20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应征入伍。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在全国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技术兵的征集和补充。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