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欺凌事件2名涉事小学生被训诫

| 泽慧

大同2名小学生欺凌同学被训诫

据《大同日报》,近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关注。大同市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经查,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联合工作组责令赵某某、晋某某及其监护人向孙某某及其监护人诚恳道歉,同时组织力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关护、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在学校整顿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驻校全程监管。

全市教育系统及各相关单位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学校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对发现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感谢社会各界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和监督,因涉及未成年人,事件详情不公开,让我们携手筑起安全屏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大同市联合工作组

2023年9月26

校园暴力的行为

(1)语言暴力,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

(2)身体暴力,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

(3)心理暴力,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遭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的坚强后盾;

2、大声地提醒对方,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3、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

如何加强学生的教育保护

学生教育保护是指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受教育权指学生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接受科学、文化和技能培训的权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生有下列主要权利1:

使用学校教育资源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享有公正评价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要求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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