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看演唱会被导员要求删朋友圈怎么回事

| 泽慧

11月7日,一则关于浙江某高校助学金学生唐某的消息在网络上发酵,引发热议。据称,唐某在社交平台晒出观看演唱会的照片后,被学校老师要求删除,因为可能影响助学金评选。

学生看演唱会被导员要求删朋友圈怎么回事

学生看演唱会被导员要求删朋友圈是怎么回事

11月7日,浙江金华,举报人小静(化名)向记者反映,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唐某助学金资格存疑。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大学的一名学生唐某,因为在朋友圈发布了自己观看演唱会的情况,被导员要求删除朋友圈。

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实符合助学金申请标准。然而,她的朋友圈截图显示,她不仅购买了演唱会门票,还负担了去南京的路费。这无疑引发了一个问题:一个有助学金资格的学生,是否应该因为一次娱乐活动而被取消资格?

这个事件的发生,源于导员对唐某经济状况的误解。导员可能认为,唐某购买演唱会门票的经济实力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因此不符合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然而,这个判断并未考虑到唐某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金,如家庭支持、实习工资等。

这个事件引发了关于学生隐私权、个人自由以及学校权力合理性的广泛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导员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导员的行为是为了保证助学金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首先,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自由应当得到尊重。在社交媒体时代,个人的隐私和自由已经成为一项基本人权。即使唐某的经济状况暂时不符合助学金的标准,她也有权发表自己的生活状态和娱乐活动。导员要求删除朋友圈的行为,无疑是对学生隐私和言论自由的侵犯。

其次,学校的权力应当合理行使。学校在管理学生事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助学金的申请和审核,应当有一套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导员仅凭个人判断就要求删除朋友圈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学校权力合理行使的原则。

此外,我们还应当思考这个事件背后的更深层次问题。在这个数字化时代,我们的隐私和自由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我们的生活状态和行为习惯可以被任何人查看;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我们的真实情况往往被误解或被忽视。因此,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我们的隐私权和个人自由,同时也需要提高我们的信息素养,学会在社交媒体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

申请助学金的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助学金申请材料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或加盖有民政局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幼保对象证明书。

2、手写的助学金申请书,说明家庭情况。

3、特困子女填写入学救助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有村、社区或基层工会的证明。

4、《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本人相片 1寸2张。

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分别多少钱

国家助学金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的主要理由或是条件

1、单亲家庭,经济来源少,收入低。

2、父母其中一方丧失劳动力,经济收入维持不了整个家的开支。

3、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来源少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怎么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困难认定申请表”(或其他有效贫困证明),并且经过班级、院系和学校评议、审核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在校学生

2、向辅导员提出申请,下载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

3、待班级助学金名额分配后,辅导员根据名额,组织评定小组在所有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贫困学生中进行评选,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平时在校品行等方面,评定出一、二、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在班级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全校助学金获得者进行汇总,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核。

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大学国家助学金一年多少钱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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