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退伍军人高职单招工作安排

| 泽璇

广西2023年退伍军人高职单招工作安排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精神,我区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军人高职单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退役军人高职单招纳入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考试、单设批次、单独录取的办法,与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同步实施。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的退役军人考生。符合我区高考报名资格但尚未参加报名的退役军人可于2月21日至24日17:30进行补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

三、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名单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院校测试

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招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但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五、其他

(一)考生补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相关要求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

(二)考生报考的流程和要求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和有关招生院校公布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女兵退伍后能干什么

1.退伍军人转业后是比较难找工作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但你在部队受过的教育,训练,却是你的优势,很多公司都希望能请退伍军人,因为他们认为你们守纪律,肯实干,比较刻苦。所以,建议你参加一些技能培训,如会计师、计算机办公软件、面点师、蛋糕师等等,有一技之长,再加上你的军人素质,求职不是问题。

2.做为女兵大部分从事文艺工作,退伍后也可以从事自己的本行业,现在开放了,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文艺团体都有可发挥的平台与机遇。比如:影视剧公司、礼仪公司、安保公司等等。也可以凭借在军队曾经学习的过硬本领,在一些私立学校做武术教练或体育教师等。当然,如果曾经是特种部队的成员,那退伍后当一名富豪的贴身保镖也是没有问题。总之,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只要努力了就会有收获,当你左脚迈出一小步,那你的右脚随着将会迈出一大步。从此,你这位受人尊敬的女兵,将会在离开部队后成就一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问题

一、一九五九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参加企业工作(包括当学徒)的,其初期的工资待遇:原来是志愿兵的(包括班长级),可以高于所在单位一级工的标准,但是最高不超过二级工的标准;原来是义务兵的,可以高于所在单位学徒的待遇,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级工的标准。

二、一九五九年以前参加企业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如果现在实际执行的标准没有多大问题的,可以继续执行;如果确实是有偏低的,可以采取提早出师、升级等办法适当提高。

三、凡是已经按照国劳周字第012号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而需要改行新标准的,应由企业单位进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后,改行新标准,过去多领的部分工资,可以不退回。

四、参加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可以按照以上各点的精神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该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发布施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对退役义务兵有些什么待遇

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个体经营、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多项优惠政策。

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措施:

一是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对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地民政部门要对个人所付培训费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是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

三是用人单位在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务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个体经营方面的优惠措施:

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一是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二是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三是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五是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当兵退伍费大概是多少

关于复员退军人员(官、兵)不论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论是没工作的还是有工作的,不论是解放前参战的还是解放后参战的人员,都一视同仁,一律从60岁开始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军人退伍费、转业费、复员费等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

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

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

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

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

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

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_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_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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