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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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义务教育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义务教育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高中到2024年要确保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义务教育阶段,《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高中阶段,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高中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确需保留的,要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市(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此外,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我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12年义务教育部分地区先实行还是可以的,全国的话尚未成熟,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人力物力。结合中国国情,短期内是不可能实行。

是否实行12年义务教育是根据我国国情决定的,我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资金还很有限,只能将资金投放于高等人才,所以目前还没在全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但我国早已又这方面的打算,据说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就实行12年义务教育做出部分试验,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实行12年义务教育一定是一个现实的事。 当下,由于高中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因此它在许多地方成了收费“特区”,高昂的学费让家长们不堪重负。然而,这一局面终于在珠海被打破,珠海市政府8月1日宣布,从2007年秋季起,珠海市将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十二年免费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书杂费全免,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持有“低保证”的特困家庭普高和中职学生免交课本资料费。此外,复读学生不予免费。

义务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

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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